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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亲人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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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老爷子的嘱咐,让沈闻风本能的打了个哆嗦。

虽然,翠儿那丫头,不是他遣去柳轻心身边做事的,但买她回来的,却是他的庶子。

之前,沈老爷子暴怒,下令将他的庶子打了个半死,他也遭连累,被罚了三个月月俸,抄了一百遍家规。

沈家规矩,所有主管生意的人,都可自生意收益里,得一成奖赏。

于他而言,三个月月俸,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收入,可抄家规……

抄完一遍,站在正堂里念一遍。

从秋天到冬天,早一遍,晚一遍,整整五十天,他像个傻子似的,让家中子弟下人,观览了一百遍!

这么丢人的事儿,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!

“父亲三思。”

沈闻风并不敢直言拒绝沈老爷子。

他稍稍犹豫了一下,最终决定,把这事儿,踢给沈闻雷的正妻。

“嫁女儿的,是三弟和弟妹。”

“我这当大哥的,从旁帮衬准备,都显逾越,哪好喧宾夺主,连挑选丫鬟和仆妇这种事儿,都一手包揽?”

“闻风以为……”

“让你准备,你就准备!”

“哪来那么多废话!”

“当我老了,看不出你小子在想什么是不!”

未及沈闻风把话说完,沈老爷子便从书案上抄起一块镇尺,朝他丢了过去。

沈闻风没敢躲。

纯银打造的镇尺,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弧,“铛”的一声,砸在了沈闻风的面前。

“闻风,闻风不敢……”

沈闻风没想到,自己极尽谨慎的推拒,会惹来沈老爷子如此可怕的暴怒。

然而,言如覆水,覆水难收。

他此时纵有千万个后悔,也已经来不及了。

“你是长子。”

“总有一天,是要自我手里,接过沈家大权的。”

“若因惧怕承担责任,而事事推拒,将来,如何担得起沈家家主重责?”

沈老爷子深深的吸了口气,放下手中的烟袋,缓缓起身,自书案后走了出来。

沈闻风,是他的第一个儿子,对他,他倾注了毕生期待。

可是,世事总难尽如人意。

这个他倾注了毕生期待的儿子,却并未如他所愿般的,长成一个能让他放心交付沈家家业的男人。

“你已过不惑。”

“我,也将入古稀。”

“你还要我这个父亲,等你多久,你,才能长成一个,顶天立地,山崩于前,而不变色的沈家家主呢?”

缓步,走近沈闻风,沈老爷子摇了摇头,伸出左手,满脸无奈的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手,很轻。

落在沈闻风的肩上,却让他觉得,有万钧之重。

他一直以为,自己是个不得父亲器重,不被父亲看好的儿子。

却未料,是他,一直在辜负,父亲的期待。

“闻风,知错了。”

沈闻风的声音里,带了一丝哽咽。

他的眼圈,也泛出淡淡的红。

但他没哭,或者说,在竭力遏制,没让眼泪,自眼眶滑落。

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

“明日傍晚之前,将嫁妆明细送给我看。”

沈老爷子没有回头。

他不紧不慢的,踱到门口,拉开门,走出了书房。

……

小镇,良医坊。

柳轻心把前一日到手的铁皮石斛,连夜做成了切片。

然后,又将切片装进油纸小包,把油纸小包塞进了一个半尺见方的绣花布袋,递给了即将出发的沈鸿雪。

“这个,交给外公。”

对那位素未谋面,却将她视若珍宝的老人,柳轻心是愧疚的。

她只是个,占据了他外孙女儿身体的孤魂,却得他如此庇佑,如此不惜代价的成全。

如果可以,她希望能以毕生所学,为他添寿。

“代茶饮,一日三片。”

“可益寿延年。”

将这种珍稀药材拱手他人,柳轻心未露半点儿心疼神色。

她是个知恩的人,对待她亲善之人,从不吝啬。

柳轻心这突如其来的大方,让沈鸿雪稍稍滞愣了一下。

沈家从不掺手药材生意。

但不掺手,不代表,他不知道,这铁皮石斛的珍稀。

“这……不合适吧……”

他来时,为柳轻心带来了一马车的“压岁钱”,但那满车的绫罗绸缎,各式玩意儿加起来,也比不上这一株铁皮石斛的价值。

“这可是,我凭自己本事,跟傻子讹来的!”

“我拿自己讹来的东西,孝敬我自己的外公,有什么不合适的!”

柳轻心知道,沈鸿雪在想些什么。

唇角微扬,毫不避讳的用“傻子”,来称呼李家人。

她不希望沈鸿雪有压力,更不希望,沈老爷子,在使用这些药材的时候,心存负担。

“再说,有你跟翎钧商议的新生意铺底,说不好,过阵子,还要有一大群傻子来送礼。”

“铁皮石斛这种舍得花银子,就能买到的东西,又不似那些千百年的人参灵芝般,需有机缘才碰的上。”

“要是外公不肯听话服用,你就告诉他,他若不吃,以后,也不用再遣你来给我送压岁钱了,我也不收!”

这些日子,柳轻心的脑海里,陆续涌出了一些,这身体原主的记忆。

记忆里,有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儿,总喜把还是个孩子的她,高举过头顶,总会在远行归来时,给她带珠花和美食,总会在她趴在私塾的书案上睡着时,悄悄的把其他人撵走,脱下自己的外褂,给她盖上。

她喊那老头儿“外公”,那老头喊她“轻心丫头”。

跟那老头儿,她可以胡搅蛮缠,可以撒娇任性,可以用一句“我不愿意”,推拒所有请求,不论因由。

她想不通,一个这样娇惯她这身体原主的老头儿,为什么会舍得,将她远嫁宁夏。

她想弄清原委,可除了这老头儿之外的,这身体原主的记忆,却宛若一团迷雾,任她怎么探查,也无从得知。

所以,她决定暂不告诉任何人,她“记起”了某段过往。

她要用自己的眼睛,去审视,去分辨。

于沈家,她被置于何处?

以及,沈家,到底值得她,以何种态度相待!

“好罢。”

“我帮你带回去。”

沈鸿雪稍稍迟疑了一下。

他的目光,在柳轻心的脸上,辗转了许久,才缓缓移开。

于理,记不起以前事情的柳轻心,该没有这般底气,“要挟”沈老爷子的才是,可是,若她记起过往,对他,又怎会是这般态度?

虽然,在她远嫁宁夏这件事上,他的态度和做法,的确是令她失望了,可即便是……

他宁愿她恨他,怨他,哪怕,她要将他剥皮抽筋,碎尸万段,也比现在这样,只将他视为亲人,要让他舒服的多。

“掐着日子,彩礼也差不多该到了。”

“你回去问问沈老爷子,接亲的地点,是定在周庄,还是燕京。”

沈鸿雪的纠结,让翎钧心中暗爽。

他笑着上前,将柳轻心圈进怀里,示威般的,朝翎钧,扬了扬眉毛。

这是他家娘子,谁也别想跟他抢夺。

“若无意外,应是燕京。”

“这条路,从未走过皇家车辇,道长多险,难保,没有觊觎之徒。”

翎钧的“放肆”,为他惹来了沈鸿雪的一记白眼。

但这一次,沈鸿雪没有明言,让他注意言行举止,在大婚之前,与柳轻心保持合乎礼法的距离。

沈家在燕京生意不多。

但以沈家财力,在燕京买栋宅子,给柳轻心备嫁,应不是难事。

依皇家规矩,正妃车辇,不得停歇。

他不舍让柳轻心受千里颠簸,从周庄沈家老宅乘车辇出门,一路不得歇息的远赴燕京。

亦怕自己会忍不住,什么都不顾的,半路抢亲。

“燕京最好,周庄,也无妨。”

“只要沈老爷子有话儿,天涯海角,我也会去接我家娘子回家。”

“山贼劫匪之流,不足为惧。”

对翎钧这宠妻狂魔来说,规矩,算个什么东西?

会让他家娘子受苦的规矩?

毁了便是!

反正,他早经“恶名”远播,再多几个人指点声讨,也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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