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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酒和琴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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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姜如松率众兵将离去,整条街,便似又恢复了往日宁静。

碎裂的门板,被整齐的码放在了店铺门口,被以沙土压附熄灭了烟火的正堂,犹散发着,令人不喜的焦糊味道。

听弦坊正对面的屋顶上,有两个男子席地而坐,一人身着黑色劲装,另一人,则穿了一身米色长袍,外披一件天青色棉质大麾。

正是翎钧和万敬初。

“戏这东西,总得热闹些才好看。”

翎钧一边说着,一边拎起酒坛,往自己的嘴里,倒了一大口,然后,从掐在左手里的兔子腿上,咬下了一块儿整肉。

“功夫再高,也怕狗咬,你纵有万般本事,也不该与他这么个纨绔,以武力争高下。”

“且不说,你爹的产业,不适合晒在太阳底下。”

“单凭他有个,有爵位在身的爹,你就休想,跟他拼正义公平。”

说着话儿的工夫,翎钧已解决掉了自己掐在手里的兔子腿,随手把骨头往街上一丢,拎起坛子,又往自己嘴里,灌了一大口酒。

“为何帮我?”

万敬初像是有些不太适应,跟翎钧这样“豪爽”的人相处。

他的手里,拿着一只翡翠雕琢的,茶盏大小的杯子,杯子里的,装了约摸三分之一杯酒,瞧样子,应是对饮酒,颇有些抵触。

“算不上帮。”

翎钧倒是全不介意,万敬初这把酒当毒药喝的模样,他一边说着,一边又自包在油纸里的烤兔子上,撕了一条后腿下来。

“媛儿是我妹妹。”

“她虑事不周,把你牵连进来,我这当哥哥的,自然不能坐视。”

翎钧比任何人,都了解朱尧媛这个妹妹。

她本是个活泼的孩子,会变成如今这样,全是因为三年前,那个因她贪玩胡闹,被皇后下令,乱棍打死的老嬷嬷。

她仿佛,只用了一夜,就突然长大了。

也仿佛,只用了一夜,就彻底忘了,什么是无忧无虑,如何跟他这个兄长撒娇。

识礼。

博学。

沉稳。

睿智。

善与人结交。

多才多艺。

她似只用了极短时间,就成了世家名门出身的闺秀们,仰望钦羡的楷模。

但是,她不会笑了。

确切的说,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,没心没肺的笑了。

这样的她,让他心疼。

他宁可,她像朱翎戮一样,整天不务正业,到处惹祸,却能真正因为开心而笑,而非,像现在这样,把笑,当成武器和铠甲。

现在,他已经有能保护他们了啊!

不似三年前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,抱着那老嬷嬷的尸体,哭晕在雪地里。

他……

“她不曾牵连我。”

“是我听不惯他们密谋,使腌?手段坑害公主,出言辱骂他们在先。”

万敬初稍稍停顿了一下。

这不是他第一次,使“公主”这词儿,来称呼朱尧媛。

可偏偏就是这次,他说出这词儿来的时候,突然就觉得,自己有些浑身不自在了起来。

“她跟我比拼琴艺。”

“却有始无终。”

“这,不对。”

万敬初已在燕京生活了两年。

但对痴迷琴艺的他而言,这里,与他之前生活的山间草棚,并没有太大不同。

他依旧每日早起,读书,练剑,弹琴,吃落雪送至案边的三餐,穿惊云给他准备的衣衫鞋袜,给母亲的遗像上香,然后,沐浴,入眠。

虽然,常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,跑来与他探讨琴艺,但对她们那只堪用拙劣形容的技艺,他丝毫提不起兴致。

起初,还勉强与她们应对几句,到了后来,便干脆的告诉她们,我弹,你听。

直到,与朱尧媛相遇。

她就像一只蜻蜓,总能于“无意”间,点破他这池死水,让他窥见琴艺一途的崭新可能。

在今日之前,他一直觉得,她是不及他的。

言辞中的精妙之处,悉因巧合,甚至,连与他赌琴,赢走了他的“听弦”这事儿,都是运气使然。

但今天,在听她弹了那半曲《凤求凰》之后,他的想法,彻底改变了。

她在藏巧。

她根本不是,弹不了后半曲《凤求凰》,她只是,只是想找个理由,把琴输给他,不夺他所好!

“媛儿的琴,是跟我母妃学的。”

“她弹得很好。”

“但……我已很久,都未听她弹过了……”

听万敬初说,朱尧媛与他斗琴,翎钧偏偏滞愣了一下。

所谓斗琴,总得是技艺相当的人,才可进行。

而他似是记得,三年前,朱尧媛还是个五岁孩子的孩子时,他母妃便感叹,怕是等她再长几岁,或遇些挫折,悟些感慨,自己也恐无能与之相斗了。

即便,这三年来,朱尧媛的感悟不曾精进,未超过他们的母妃李氏,这万敬初,一介平民,不,应该说,是噬杀狂徒的儿子,纵是年幼时,长于深山,潜心练琴也……

难道,他们斗的是《十面埋伏》?

若论以杀气入曲,断念楼的气势,的确无人堪比,朱尧媛纵是输了,也不值得奇怪。

“你们,所斗何曲?”

凡事,都有个先入为主。

翎钧嘴上问着,心里,却是已经认定,朱尧媛中途认输,是因为选差了琴曲。

“《凤求凰》。”

“我弹得不及她好,但,她只弹了一半,就不肯再弹了。”

万敬初是个后知后觉的人。

在他的概念里,琴曲,就是琴曲,再无其他意义。

“我母妃说,《凤求凰》这曲子,一辈子,只能弹给一个人听。”

听万敬初说,朱尧媛与他斗的曲子,是《凤求凰》,翎钧拎着酒坛的手,稍稍顿了一下。

散发着桂花香气的酒,亦因此,而洒出了几滴。

看来,他需要找个时间,跟朱尧媛谈谈了。

若她当真心悦这万敬初,他,便需早做打算,竭力给她成全。

若……她只是孩子心性,以戏耍的心思,与这万敬初的胡闹,他,就得好好儿的教训她一番,以免她,引火自焚……

万敬初,是断念楼少主。

据他所知,这断念楼,在江湖上的排名,仅比摄天门低了两个,而若单论杀手组织,它更是,当之无愧的第二大门派。

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。

若朱尧媛因戏耍这断念楼少主,而遭“通缉”,那便是,他这个做兄长的,都无法护其周全的绝境!

“那,我要如何做,才能有幸听她弹完整支曲子?”

听翎钧说,他母妃有交待,这《凤求凰》,一辈子,只可弹给一个人听,万敬初顿时觉得,自己的心,都“明亮”了起来。

这种“明亮”,他从未自之前的人生中体验,却莫名的,使他心生欢喜。

“有些事,还是你自己去跟她问询才好。”

“我虽是她兄长,却不便,事事替她做主。”

瞧了一眼万敬初的反应,翎钧顿觉心头一紧,暗道了一声“不好”。

万敬初是个从没经历过爱情的“雏儿”,自不明白,他对朱尧媛,是何种心思,而他,却是尝过心陷爱情,是什么滋味儿的。

这丫头,可真是,可真是……

“那我,去跟她问。”

万敬初稍稍犹豫了下,然后,仰头,将在手里掐了大半晚上的那小半杯酒一饮而尽。

酒气清香,却辛辣入喉。

从未喝过酒的万敬初,被这小半杯酒,呛得双眼含泪。

“这东西,分明如此难喝,为何,却有那么多人痴迷?”

不解的看向翎钧,万敬初那比常人略显白皙的脸,此时,竟泛出了浅浅的桃色。

“练琴辛苦,又常常磨破手指,为何,你未放弃?”

翎钧没直接回答万敬初的问题。

他笑着看向自己手里的酒坛,对着江南的方向,缓缓举高,仿佛,是在与远在彼处的柳轻心同饮。

“琴可静心。”

万敬初不知翎钧此般举动,是有什么特殊意义。

但出于对翎钧的尊重,他还是认真的,回答了问题。

“酒亦可。”

翎钧喝了一口酒,笑着转向万敬初,与他对视。

“琴可辨人。”

万敬初仍不死心,继续跟翎钧强调,练琴与饮酒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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